赤峰宏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1日上午9:30时至2024年12月21日11:3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赤峰市金融抵债资产综合处置平台(https://cfdzzc.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赤峰永昊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敖汉旗新惠镇兴隆街东振兴路北(吉祥家园A座侧厅)1层1—3号商厅所有权,建筑面积合计为273.03㎡(其中1号、2号商厅面积均为80.09㎡,3号商厅面积为112.85㎡),用途为商业,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蒙(2024)敖汉旗不动产权第0006076号、蒙(2024)敖汉旗不动产权第0006075号、蒙(2024)敖汉旗不动产权第0006099号。起拍价3,481,133.00元,竞买保证金105万元,加价幅度1,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具有合法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济组织均可以参与竞拍。
三、竞买保证金的交纳
有意竞买者须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前将105万元的竞买保证金交至赤峰宏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到账为准,温馨提示:银行节假日不对公户办理业务)。
开户行:中国银行赤峰分行桥北支行
账 号: 1508 0216 3225
行 号: 1041 9400 3037
开户单位名称:赤峰宏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竞买人如竞买成功,待买受人将全部成交款付清后,由拍卖人将其之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收到全额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如竞买人竞买成功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时支付成交价款,则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如未竞买成功,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凭报名时存入拍卖公司账户银行进账交款记录(或保证金收据),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四、公告和报名截止时间
竞买人按照赤峰市金融抵债资产综合处置平台(https://cfdzzc.com/)在线竞价规定方法,自行在该网站注册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 12月13 日起至2024年 12 月 20日止。
报名时间:2024年 12月13 日起至2024年 12 月20日17:00时止。
五、标的拍卖瑕疵说明及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的质量:本拍卖人按拍卖委托人的委托,按不动产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前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内容和现状,进行现场勘察。在拍品展示期内,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到相关不动产管理部门了解、审查拍品现状,了解此房产的面积、户型、数量、用途、结构、址界范围、朝向、配套水电暖、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外观质量有无问题、是否存在欠费等情况,充分查实各种瑕疵,了解标的全部情况。
竞买人如对其内容和现状或对不能提供现场察看有异议,应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前书面提出,并决定是否参加竞买。无论竞买人是否现场察看,竞买人一旦签署《竞买须知》,即视为对本声明中的瑕疵全部知悉并自愿独立承担风险,竞得后愿意无条件接受该不动产。
2、关于面积问题:拍卖公告所列的拍卖标的物面积源于不动产产权登记证明,如该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以不动产产权登记证明面积为准,但成交价不变。买受人无权就竞得标的物的面积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3、本次拍品消防水已停止供给,因其消防用水管道存在问题,须竞买人买受后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理。
4、水、暖、电、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需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以前年度如有欠缴的水、暖、电、物业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的三处不动产整体正在租赁中,租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竞买人买受后需继续执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收费标准直至执行完毕。剩余期内的租赁费由出租人按《租赁合同》收费标准承付给买受人,或由出租人、承租人以及买受人协商解决。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具备优先购买权及其他相关权益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拍卖人提交申请,否则视为放弃相应权益。
7、本次整体拍卖的三处不动产已打通,是否需要封堵由买受人根据自己意愿并与资产所有权人协商解决,如决定封堵,相关费用自理。封堵严格按照房屋产权证界线执行。
8、一旦拍卖成交,在标的物交付以及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不得以资产存在瑕疵为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已披露部分),要求委托人承担任何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资产存在瑕疵为由主张解除与委托人的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委托人以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做的情况介绍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为拍卖标的作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自行了解查实,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六、成交价款的支付
竞买人竞拍成交后,须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全款付清(已到账为准)。付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赤峰分行桥北支行
账 号: 1508 0216 3225
行 号: 1041 9400 3037
开户单位名称:赤峰宏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逾期未交清成交价款,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标的交割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联系资产所有权人办理标的的交接及过户事宜,移交时以标的当期现状为准,交接方式为现场移交。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6 日至2024年 12月19日 。(节假日除外)。
地 点:敖汉旗新惠镇兴隆街东振兴路北(吉祥家园A座侧厅)。
拍卖标的具体详情可与委托人和拍卖公司联系咨询。
委托人: 周伟刚 19804768756
拍卖人: 文 琳 0476-8288398 18847612599
赤峰宏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12 月 13日